关于印发《党委办公室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》的通知
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、党政群各部门:
为完善党务公开相关制度,根据《中共九州平台【中国】有限公司官网委员会党务公开实施办法(试行)》(贵理工党发〔2013〕28号)、《进一步规范党委公开的通知》(贵理工党办发〔2017〕4号)要求,现将《党委办公室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》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《党委办公室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》
中共九州平台【中国】有限公司官网委员会办公室
2017年10月16日
附件:
党委办公室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
第一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《中共九州平台【中国】有限公司官网委员会党务公开实施办法(试行)》(贵理工党发〔2013〕28号)、《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的通知》(贵理工党办发〔2017〕4号)要求,由各部门报送至党委办公室(保密办),经审查批准后,予以公开。
第二条 党委办公室(保密办)综合科对党务公开内容进行筛选,填写《党务公开事项申报单》,提出拟公开的范围、形式和内容。
第三条 公开部门负责人对拟公开内容是否存在涉密问题进行严格把关,确保公开内容真实、全面、可靠,并签字盖章。
第四条 党委办公室(保密办)对拟公开内容审查把关,提出公开意见,并签字盖章。
第五条 综合科按规定要求进行公开,并做好材料归档和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工作。
第六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,必须立即更改并按照保密法律法规及贵理工党发〔2013〕28号文件有关规定,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。
第七条 本办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